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雅本化学投资者一审胜诉 诉讼时效即将截止

振泽证券诉讼 2023-9-15 10: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粤传媒索赔终审胜诉 投资者可索赔
2016年10月19日,粤传媒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于2021年4月30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证监会决定: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粤传媒违法事实:一、粤传媒在收购香榭丽的过程中,香榭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本公司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陈述。
粤传媒被证监会处罚后,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我们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示范判决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粤传媒应该对投资者损失程度部分赔偿责任,也就是投资者获得了最终的胜诉。由于证券诉讼一案一判,因此后续只要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参加索赔,同样会获得胜诉判决。
根据2023年1月5日,粤传媒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名自然人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胜诉,粤传媒应向原告31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粤传媒,且在2016年10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粤传媒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2023-9-18 10: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太安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9月15日晚间,*ST太安(股票代码:00243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4号),因公司和柯少彬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先生立案。
此次*ST太安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有关。2022年8月25日在2022年半年报中,*ST太安首次自曝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2年半年报中,上市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发出《催款函》要求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归还被占用资金,要求在 2022 年 9 月 24 日前收回剩余 2.51 亿元。但是此后被占用的资金非但没有归还,反而进一步增加,至2023年4月29日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发布时,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已经达到4.57 亿元。2023年8月30日*ST太安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高达4.92亿元左右。
因为巨额的资金占用,*ST太安此前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2023年7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太安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2年8月25日之前买入*ST太安,且在2022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太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点评

规范A股的正能量  发表于 2023-9-18 14:27
振泽证券诉讼 2023-9-19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东方国信信披违规被警示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7月10日,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300166)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22号)。
经查明,东方国信存在以下问题:一、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比率政策调整影响,导致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二、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所投资的合伙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存在差错,导致更正前的2020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内部控制不完善。商机项目立项不够严谨,风险把控不足;个别项目结算报告传递不及时,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东方国信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9日之间买入东方国信,且在2023年7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东方国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谈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2023-9-20 1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新疆浩源索赔示范案例已选定 投资者可索赔
2020年4月13日,ST浩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2021年8月2日,ST浩源及相关人员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4号)
经查明,新疆证监局认定ST浩源存在:一、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079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二、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凡是在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之间买入ST浩源,并在2020年4月14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浩源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闽发新品

全国服务热线:9:00-16:00

400-88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