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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晚间,天际股份(002759)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05号),2026年7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号)。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天际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常熟新特化工自2023年9月并入天际股份合并报表后,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违规方式虚增业绩,最终导致天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数据显示,此次违规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365.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4.95万元,直接造成公司年度财务数据失真,严重误导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判断,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心原则。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锡盾,副总经理周帅等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予以警告。 业绩方面,天际股份 2026 年 7 月 13 日披露半年报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2.2 亿–2.6 亿元,同比成功扭亏为盈,叠加公司 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即将被实施 ST 风险警示。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6年2月11日之间买入天际股份,且在2026年2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天际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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