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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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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0: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2023年12月28日,广誉远股票代码:60077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7202300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广誉远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资料显示,广誉远主要从事中医药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其 flagship产品“龟龄集”和“定坤丹”著称,这些产品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医学的宝贵遗产,并荣获多项国家和国际荣誉。
根据广誉远发布三季度业绩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9.38亿元,同比增加14.19%;归母净利润2449万元,归母扣非净利润1364万元。广誉远2021年前三季度和2022年前三季度均为亏损状态,此次实现同比扭亏为盈。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2023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广誉远,且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誉远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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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1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三盛三遭证监会立案 首次立案行政处罚已经下达
2023年12月29日,*ST三盛(股票代码:30028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5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这次是上公司2022年以来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此前在2022年11月3日、2023年10月10日,*ST三盛首次和第二次公告遭证监会立案,就在2023年12月29日公告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时,*ST三盛同时也发布了关于第一次立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的公告。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第一次立案,证监会查明*ST三盛存在的主要违规是: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110万元罚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本次立案调查,暂定: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买入*ST三盛,且在2023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三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第一次立案,暂定: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三盛,且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三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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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09: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国联股份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26日,国联股份(股票代码:60361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国联股份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的会计差错有关。昨晚,国联股份还发布了《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国联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6 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2022 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更正公告称,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会计差错更正后,调减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0.84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2.06%;调减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19.3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4.75%;调减2022年三季度营业收入210.4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83.3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国联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联股份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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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09: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兴源环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1月2日,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28 号),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32 号)。
经查明,兴源环境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兴源环境 2016 年至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其中,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拟对兴源环境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同日,兴源环境还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对2016-2017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后,经初步测算,中艺生态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37.48万元、11159.03万元、13607.82万元,合计34204.33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且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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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1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金力泰、日海智能、延华智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3年12月5日晚间,金力泰(股票代码:300225)、日海智能(股票代码:002313)、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三家上市公司均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金力泰、日海智能、延华智能三家上市公司此前分别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6月2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金力泰涉及的违规主要是: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
日海智能涉及的违规主要是: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重庆联通 IDC 项目核算错误、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 3,343.32 万元、虚增 368.29 万元、虚增 878.12 万元、虚减 3,014.19 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 2018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37.58%、5.13%、1.5%、348.41%。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延华智能涉及的违规主要是:一、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延华智能 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5,191.14 万元,占 2022 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所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40.28 元)绝对值的 326.46%,占 2022 年三季报(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所披露的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280.55 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72.81%;二、是2022 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之间买入金力泰,且在2023年2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金力泰的亏损投资者;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2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之间买入延华智能,且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延华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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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09: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金通灵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年报虚假记载投资者可索赔
2023年11月20日,金通灵(股票代码:300091)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4号),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2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通灵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 收入分别 为 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 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之间买入金通灵,且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金通灵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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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78)于 2023 年 6 月2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3021 号),2023年12月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9号),2024年 1月 6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
经查明,延华智能涉及的违规主要是:一、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延华智能 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5,191.14 万元,占 2022 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所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40.28 元)绝对值的 326.46%,占 2022 年三季报(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所披露的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280.55 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72.81%;二、是2022 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龚保国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4年1月5日,延华智能(002178)截至收盘报6.20元,上涨9.93%,总成交8252.44万股,换手率11.60%,前五买入席位合计买入1.91亿元,占成交比例37.54%,前五卖出席位合计卖出8413.21万元,占成交比例16.5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之间买入延华智能,且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延华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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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1月8日,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28 号),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32 号),2024年1月5日,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兴源环境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兴源环境 2016 年至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其中,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拟对兴源环境处以 200 万元罚款。
根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93亿元,同比减少2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3.32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且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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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思美传媒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1月8日晚,方正电机(股票代码:002196)、思美传媒(股票代码:002712)两家上市公司均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方正电机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9号),思美传媒于 2023 年 11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35 号)。
经查明,方正电机涉及的违规主要是:一、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二、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 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 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思美传媒的违规则与此前的“蹭热点”事件相关,经查明:2023 年 11 月 27 日 12 时 50 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然而,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28 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李子木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且在2023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电机的亏损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开盘后买入思美传媒,且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思美传媒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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