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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这八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损股民可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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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1-22 15: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同德化工(股票代码:002360):
202391日至2024129日之间买入同德化工,且在20241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同德化工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
1、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4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2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卓朗科技(股票代码:600225):
2019921日至2024314日之间买入卓朗科技,且在20243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卓朗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浩丰科技(股票代码:300419):
2021426日至20231227日之间买入浩丰科技,且在202312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浩丰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仁智股份(股票代码:002629):
2020828日至2024325日之间买入仁智股份,且在20243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仁智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威创股票代码:002308):
2023830日至20231222日之间买入*ST威创,且在202312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威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凯撒文化(股票代码:002425):
2022427日至202455日之间买入凯撒文化,且在20245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凯撒文化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文投(股票代码:600715):
1、202118日至2021427日之间买入*ST文投,且在20214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文投的亏损投资者;
2、或是于2023223日至202459日之间买入*ST文投,且在20245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文投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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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1-27 10: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智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三年虚增收入超十亿 股民可索赔
2024年11月26日,ST智知(股票代码:60386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4001号),2024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4]2号)。
经查明,ST智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1年,新智认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通过虚构的业务,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824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27.34%,虚增利润总额9971.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43.70%;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1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5.80%,虚增利润总额1768.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26.34%;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82.5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7.35%,虚增利润总额1405.5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159.81%。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张亚东给予警告并处以430万元罚款等。
近期ST智知发布2024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总收入4.16亿元,同比下降39.16%,归母净利润1971.28万元,同比上升61.27%。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44.32%,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97.42万元,同比上升74.2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暂定:于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ST智知,且在2024年8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智知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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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1-29 09: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证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亏损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2024年11月28日,ST证通(股票代码:00219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3号),2024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近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经查明,证通电子2017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 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证通电子处以 400 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根据ST证通发布的2024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03亿元,同比下降21.52%;归母净利润为-3898.98万元,同比下降271.9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481.47万元,同比下降464.79%;基本每股收益-0.06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代理的一批证通电子的受损投资者已经全部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暂定:于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之间买入ST证通,并且在2024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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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2-2 09: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金圆股份及公司实控人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11月29日晚间,金圆股份(股票代码:000546)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金圆股份遭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不过,金圆股份于2024年4月20日,曾披露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披规定,决定对金圆股份、金圆控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金圆股份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4.91亿元,同比上升191.59%;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上升253.53%;扣非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14.52%;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8.58亿元,同比上升197.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44.02万元,同比下降28.66%;;报告期内,金圆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11月29日之前买入金圆股份,且在2024年11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金圆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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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2-5 10: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凯文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亏损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2024年12月5日,ST凯文(股票代码:00242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24号)。2024年12月4日,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6号)。
经查明,凯撒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为:公司为减少应收款坏账损失,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郑合明、孔德坚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等。
根据ST凯文教育发布2024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5亿元,同比增长17.98%;归母净利润为-2218.61万元,同比增长13.4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373.69万元,同比增长14.54%;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本团队代理的一批ST凯文的亏损投资者已经全部向法院递交索赔材料,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仍可索赔,暂定:于2022年04月27日至2024年5月5日之间买入凯撒文化,且在2024年5月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凯撒文化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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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2-6 16: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广道数字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12月5日晚间,广道数字(839680.BJ)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当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12月3日,广道数字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018号)。问询函提及:媒体报道称你公司于年审期间,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收件电话,快递寄出后,由你公司派人线下拦截询证函,私自加盖假公章后,再寄回给会计师事务所,由此完成造假闭环。此外,问询函还对广道数字的应收账款、经营活动现金流进行了关注。
根据广道数字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在2024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3377万元,同比下降7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2万元,同比下降176.22%。在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下降45.48%;净利润为-2345万元,同比下降157.31%。公司在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33元,而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35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12月3日之前买入广道数字,且在2024年12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道数字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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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2-16 16: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祥源文旅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024年12月14日,祥源文旅(股票代码:60057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5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6号),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证监处罚字〔2024〕33号)。
经查明,祥源文旅涉嫌违法的事实是:在2022年,祥源文旅的实际控制人俞发祥曾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在2022年1-6月,以上事项累计发生额为1.1亿元,6月底余额为6000万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2022年底余额为0。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同时,对于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祥源文旅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俞发祥处以300万元罚款等。
根据祥源文旅2024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69亿元,同比上升11.3%;归母净利润5942.81万元,同比下降2.92%;扣非净利润5753.67万元,同比上升5.87%。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2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日之间买入祥源文旅,且在2024年4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祥源文旅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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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2024-12-17 10: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龙宇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收行政监管措施书 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12月16日晚间,*ST龙宇(股票代码:60300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5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早在2024年4月29日,*ST龙宇就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书》。上海证监局查明*ST龙宇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 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审计机构对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张云律师团队此前代理的一批*ST龙宇的亏损投资者已经向法院递交了索赔材料。
2024 年10月19日,*ST龙宇于还披露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经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龙宇,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龙宇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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