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3 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 号),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 号、[2024]5 号)。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2024】5号、【2024】6号)。 经查明,中泰化学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化学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彭江玲处以150万元罚款等。 根据中泰化学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7.8亿元,同比下降27.33%;归母净利润-1.77亿元,同比上升43.61%;扣非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上升44.77%;负债率61.24%,投资收益-5386.07+万元,财务费用2.58亿元,毛利率13.64%。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中泰化学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1年4月10日至 2023年3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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