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的上市公司:
朗进科技(300594):于2025年8月27日之前买入朗进科技,且在2025年8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朗进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恒信东方(300081):于2025年8月12日之前买入恒信东方,且在2025年8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恒信东方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际华集团(601718):于2025年8月8日之前买入际华集团,且在2025年8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际华集团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被处罚的上市公司: *ST汇科(300561):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之间买入汇金科技,且2025年3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高鸿(000851):于2016年3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高鸿,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高鸿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聆达(300125):于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ST聆达,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聆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被责令改正的上市公司: 新华锦(600735):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26日之间买入新华锦,且在2025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华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二审胜诉: 日海智能(002313):于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3年9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第一次公司被立案投资者已经胜诉,但是诉讼时效已经截止,此时间段针对公司第二次被立案处罚)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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