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紧急提醒!这 10 只股票投资者可计算索赔金额起诉索赔

134 5
振泽证券诉讼 2025-4-11 16: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鸿达兴业(002002):2020年01月06日至2023年09月22日之间买入鸿达兴业,且在2023年09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首航高科(002665):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之间买入首航高科,且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首航高科的亏损投资者符合条件
ST美谷(000615):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8月9日之间买入ST美谷,且在2023年8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美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诉讼时效或于2025/4/30截止
ST海越(600387):1、于2021年8月31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海越,且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或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之间买入*ST海越,且在2024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新亚制程(002388):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4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公司第二次被行政处罚
华闻集团(000793):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华闻集团,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闻集团的亏损投资者
日海智能(002313):1、于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3年9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公司第二次被行政处罚
2、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 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2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一审胜诉
东方集团(600811):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集团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左江(300799):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之间买入*ST左江,且在2023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左江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上海易连(600836):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之间买入(上海易连(600836)并在2024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学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原版权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擅作它用或者商用!请在下载或看过后24小时内删除!为尊重作者版权,请购买原版作品,支持你喜欢的作者,谢谢!若侵则联系微信ugouku删除。
振泽证券诉讼 2025-4-18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皇氏集团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025年4月17日晚间,皇氏集团(00232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72025001号),2025年4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5〕1号)。
根据广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皇氏集团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这份协议暗藏 “玄机”:一是差额补足条款,皇氏数智需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获取投资本金 6.5% 的投资收益,若实际收益不足,差额部分由皇氏数智补齐;二是远期回购条款,若基金在 2025 年度未能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的目标,皇氏数智则要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 3.1 亿元基金份额。然而,如此重要的协议内容,皇氏集团却未及时披露,直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才进行信息公开,这一延迟披露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黄嘉棣处以250万元罚款等。
皇氏集团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32.7%;归母净利润-1465.55万元,同比下降108.38%;扣非净利润-3259.03万元,同比上升10.55%;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69亿元,同比下降9.81%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之间买入皇氏集团,且在2023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皇氏集团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震惊!美尔雅涉嫌信披违规遭立案,股民巨额损失谁来赔?
2025年4月18日晚间,美尔雅(60010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02号和0052025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郑继平先生立案。
在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的同时,美尔雅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湖北证监局查明,美尔雅存在以下违规:一、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从业绩表现来看,美尔雅近年来的状况也不容乐观。2024 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 2.57 亿元,同比下降 20.06%;归母净利润 - 4855.61 万元,同比下降 284.89%;扣非净利润 - 5604.08 万元,同比下降 77.44%。2025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 2024 年业绩预告更是令人担忧,预计 2024 年全年扣非后净利润亏损4800万元至9400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5年4月18日之前买入美尔雅,且在2025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美尔雅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ST 围海行政处罚预告知落地:信披违规坐实,投资者索赔进入司法程序
2025年4月18日晚间,*ST围海(00258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5]2号)。
根据宁波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围海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系围海股份2018 年收购的子公司。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导致围海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围海股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宁波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700万元罚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2023年7月27日收到的证监会立案,早在2024年1月1日*ST围海就发布了第一次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存在一定差异。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如果 * ST 围海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按照流程,预计后续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将会下达,暂定: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27日之间买入*ST围海,且在2023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围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前天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重大利好!ST 华铁索赔投资者一审胜诉,索赔通道持续开启
    近期,ST 华铁(现 R 通达 1,股票代码 400248,原股票代码 000976)投资者索赔案取得重大进展,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投资者迎来胜诉。这一消息为众多因 ST 华铁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带来了希望。
此前,ST 华铁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备受关注。2024 年 5 月 10 日晚,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且2 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基于这些违法事实,法院经过审理,下发了一审判决书,判决 ST 华铁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后的损失。需要特别提醒投资者的是,本次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截止日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再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案件的情况,目前确定的索赔参考条件为:于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铁股份(000976)/R 通达 1(40024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昨天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惠伦晶体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5年4月24日晚间,惠伦晶体(300460)发布《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03号、006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先生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惠伦晶体遭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上市公司近期并未曝光存在信披违规的问题,需要等待证监会调查结束,行政处罚下达后才能确定。这一消息一经传出,在4月25日早盘集合竞价阶段,惠伦晶体股价大幅低开,截至9时22分43秒,股价报8.63元,较昨日收盘价10.79元下跌2.16元,跌幅达20.02%,总市值降至24.23亿。
从业绩表现来看,惠伦晶体近年来的盈利能力欠佳。2022年、2023年公司持续亏损,归母净亏损合计近3亿元。而根据公司1月23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亿元-2.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6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55亿元-2.5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83亿元;营业收入预计在5.5亿元-6.2亿元,上年同期为3.96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5年4月24日之前买入惠伦晶体,且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惠伦晶体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闽发新品

全国服务热线:9:00-16:00

400-8888-000
Copyright © 2001-2025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X3.5 ( © 2023 丨本站资源仅限于学习研究,严禁从事商业或者非法活动!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 晋ICP备2025056421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