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索赔投资者二审胜诉 诉讼时效不足一月
2019年12月26日,华鼎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 号)。2021年10月12日,华鼎股份(股票代码:601113)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鼎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近日,张云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迎来好消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二审判决,投资者二审胜诉,驳回上市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业绩方面,近两年华鼎股份业绩表现尚可,其中2022年度公司盈利4.34亿元,2023年度公司盈利1.6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总营收20.85亿元,同比增长16.64%。成本端营业成本16.76亿元,同比增长14.99%,费用等成本3.23亿元,同比下降1.43%。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和各项费用后,归母净利润8057.58万元,同比增长1518.32%。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目前该案件诉讼时效即将于10月中旬截止,符合索赔的投资者需尽快登记参与索赔,索赔时间段为: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买入华鼎股份,且在2019年9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鼎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四、代理费用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联创股份、朗源股份、*ST银江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9月13日,联创股份(股票代码:300343)、朗源股份(股票代码:300175)、*ST银江(股票代码:30020)分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两家公司立案。关于被立案的具体原因,联创股份、朗源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均就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情况说明。
联创股份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是2022年11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刑终354号《刑事裁定书》。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收购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朗源股份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参与虚假交易,公司前期已进行了积极整改。如后续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23年4月26日,朗源股份曾因同一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优世联合2017年、2018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计资产;2019年、2020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营业收入等。上述事项导致朗源股份2018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ST银江虽未在公告中提及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但此前公司2023年财报非标,且进行了会计差错的更正,张云律师代理的投资者们已经对*ST银江提起了索赔诉讼。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9月13日之前买入联创股份、朗源股份,且在2024年9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联创股份、朗源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条件;*ST银江暂定为: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银江,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银江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ST美讯因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千万罚款 亏损股民可依法起诉索赔
2024年10月14日,*ST美讯(股票代买:60089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029 号),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 号)。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8号)。
经查明,*ST美讯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等。同时,因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对上述三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ST美讯此前已经连续多年亏损,根据*ST美讯(600898)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62万元,同比下降74.75%;归母净利润亏损2228.4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371.1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304.6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41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0.21万元,上年同期为-2646.67万元;报告期内,*ST美讯基本每股收益为-0.0781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美讯,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美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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