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5-22 09:59:17

2024年28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ST中利(股票代码:603421):*ST中利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1年7月28日之间买入*ST中利,且在2021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中利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特发信息(股票代码:603421):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7日之间买入特发信息,且在2023年5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特发信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鼎信通讯(股票代码:603421):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之间买入鼎信通讯,且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鼎信通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奥康(股票代码:603001):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之前买入ST奥康,且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奥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永悦科技(股票代码:603879):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之间买入永悦科技,且在2023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永悦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新纺(股票代码:002087):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ST新纺,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ST新纺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富润(股票代码:600070):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富润的亏损投资者。未名医药(股票代码:002581):于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未名医药,且在2023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未名医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沃华医药(股票代码:002107):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沃华医药,且在2023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沃华医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美讯(股票代码:600898):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美讯,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美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海南海药(股票代码:000566):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之间买入海南海药,且在2023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海南海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2):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纪华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于2022年2月17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泰化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广誉远(股票代码:600771):于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广誉远,且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誉远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正平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正平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上实发展(股票代码:600748):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30日之间买入上实发展,且在2022年3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上实发展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世龙实业(股票代码:002748):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之间买入世龙实业,且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龙实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红相(股票代码:300427):于 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5月11日之间买入*ST红相,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摩登(股票代码:002656):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买入ST摩登,且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明诚(股票代码:600136):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7月26日之间买入*ST明诚,且在2023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明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华铁:(股票代码:000976):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华铁,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铁的亏损投资者。 奥联电子(股票代码:300585):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0日之间买入奥联电子,且在2023年2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奥联电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上海凤凰(股票代码:600679):于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之间买入上海凤凰,且在2023年6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凤凰的亏损投资者。 方正电机(股票代码:002196):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且在2023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电机的亏损投资者。 思美传媒(股票代码:002712):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开盘后买入思美传媒,且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思美传媒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且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三盛(股票代码:300282):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三盛,且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三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2、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四、代理费用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5-31 11:11:14

观典防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5月28日,观典防务(股票代码:688287)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14 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13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立案调查。
在公告被证监会立案的同晚,观典防务还发布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及《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公告》。观典防务承认其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截至5月28日公告披露日,仍有共计1.59亿元未归还,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同时,截至目前违规担保余额1.38亿元,另有3552.56万元债务,形成原因系为其他公司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融资便利。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此次观典防务遭证监会立案,或与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有关。此前观典防务披露的2023年年报,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随后上交所即对年报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发出问询函。暂定:于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观典防务,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观典防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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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6-3 09:59:05

*ST巴安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5月31日,*ST巴安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2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5月28日,*ST巴安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经上海证监局查明,2022 年 11 月 4 日,*ST巴安披露称,前期债务重组的债权方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 年 1 月 9 日,*ST巴安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18 执 250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向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31,018.28 万元及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31%,但公司直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此次遭证监会立案已经是*ST巴安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2012年5月18日、2022年2月16日*ST巴安就分别第一次、第二次收到证监会立案。根据*ST巴安发布的年度业绩报告,*ST巴安2023年营业收入约2.68亿元,同比增加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61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买入*ST巴安,且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巴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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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6-4 09:18:52

锦州港、ST天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2日,锦州港和ST天顺两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于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和2023年9月28日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锦州港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8 年至 2021 年,锦州港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七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等。
ST天顺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ST 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二、ST 天顺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ST 天顺已收回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 年 4 月 24 日,ST 天顺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新疆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丁治平、苏旭霞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锦州港,且在2023年1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锦州港的亏损投资者;于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之间买入ST天顺,且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顺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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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6-5 09:36:33

ST南卫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6月3日,ST南卫(股票代码:60388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先生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号),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5号)。2024年6月3日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经查明,ST南卫涉及的主要违规为:ST南卫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虽然在2023年4月26日,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ST南卫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但随后证监会还是对ST南卫进行了立案。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平处以450万元罚款等。                                                                                                                                                                                                                                                                                                                                                                                                                                                                                 
2024年04月30日,ST南卫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亿元,同比下降38.45%,实现归母净利润175万元,同比下降74.82%,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9万元,同比转负,资产负债率为62.26%,同比上升4.81个百分点。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南卫,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南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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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6-6 09:23:23

先河环保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6月5日,先河环保(股票代码:30013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62024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先河环保主营业务:生态环境监测装备、运维服务、社会化检测、环境大数据分析及决策支持服务、VOCs治理、农村分散污水治理等。根据先河环保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1亿元,同比下降19.54%;归母净利润833.99万元,同比上升15.62%;扣非净利润615.9万元,同比上升122.22%;负债率17.99%,投资收益62.26万元,财务费用-85.2万元,毛利率40.1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先河环保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6月5日之前买入先河环保,且在2024年6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先河环保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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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4-6-7 09:30:18

*ST金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6月5日,*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10 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2024〕6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北京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金一涉及的主要违规为:金一文化 2020 年及 2021 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 2020 年虚增存货6.10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5.92%,虚增利润总额 6.10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 年虚增存货 6.37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7.03%,虚增利润总额 0.28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 2020 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 年 4 月 30 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晓峰处以70万元罚款等。
2024年3月28日,*ST金一发布2023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约15.06亿元,同比减少1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61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金一,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金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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