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仁智股份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3月25日,塞力医疗(股票代码:603716)、仁智股份(股票代码:002629)分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两家公司立案。关于被立案的具体原因,两家上市公司均未进行更进一步的表述,而是较为宽泛的表述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资料显示,塞力医疗是中部地区首家沪市主板上市的医疗集约化运营服务提供商。近年来公司业绩出现下滑,且持续亏损中。其中,2022年营收同比下滑了11.19%;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净亏损,合计亏损超2亿元。另据业绩预告,该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5亿元到1.5亿元。仁智股份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仁智股份营收持续增长,不过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中2021年净亏损0.26亿元,同比下滑超79%;2022年扭亏为盈,实现0.14亿元的净利润;2023年再次净亏损0.35亿元,同比下降348%。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塞力医疗、仁智股份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暂定:于2024年3月25日之前买入塞力医疗、仁智股份,且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塞力医疗、仁智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广誉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3月25日,广誉远(股票代码:60077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72023009 号),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02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誉远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广誉远股份2016 年至 2021 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广誉远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滥用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共提前确认收入合计5.63亿元,并且虚减销售费用合计2.27亿元,并导致虚增利润合计6.74亿元;而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广誉远则是虚减营业收入,并虚减利润。山西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处以500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广誉远,且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誉远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本帖最后由 振泽证券诉讼 于 2024-3-29 09:57 编辑
中泰化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3月27日,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3 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 号),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号、5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泰化学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泰化学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彭江玲处以150万元罚款等。
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19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后,仅仅八日公司就收到了新疆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速度之快让人难以置信。中泰化学近期遭受监管风暴,除了立案和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外,此前中泰化学还收到了证监会下达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中泰化学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1年4月10日至 2023年3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ST华铁、奥联电子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想2024年2月8日晚间,ST华铁、奥联电子分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两家上市公司此前分别于:2023年7月12日和2023 年 2 月 23日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华铁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奥联电子在遭证监会立案前就因为奥联电子合作方履历被“打假”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证监会认为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华铁、奥联电子索赔时段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华铁,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铁的亏损投资者;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0日之间买入奥联电子,且在2023年2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奥联电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鼎信通讯、*ST金一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3月29日,鼎信通讯(股票代码:603421)、*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两家上市公司均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对于立案原因两家上市公司公告中的描述略有不同,鼎信通讯表示遭立案的原因为:公司涉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ST金一则是最为常见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鼎信通讯涉及的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指事项或是被国家电网启动招标“熔断”事宜,在被公告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晚,鼎信通讯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于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形,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鼎信通讯接到相关通知已经是一个月之前,却在近日才发布相关消息。从近几年的经营业绩看,鼎信通讯存在压力。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57亿元、1.19亿元,同比下降13.49%、24.23%。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0.54亿元,同比下降幅度为27.89%。
*ST金一遭证监会立案的原因尚不明确,2023年度*ST金一的业绩较为理想,2024年3月27日*ST金一发布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约15.06亿元,同比减少1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61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18.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6.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3.85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鼎信通讯、*ST金一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之间买入鼎信通讯,且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鼎信通讯的亏损投资者;于2024年3月29日之前买入*ST金一,且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金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ST鹏博士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024年3月28日,ST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3025 号),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鹏博士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ST 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 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 鹏博士 2012 年-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子警告,并处以 1,0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14名责任人员被证监会依法追责,处以相应金额罚款,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ST鹏博士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5.47亿元,同比下降3.78%;归母净利润9752.04万元,同比上升115.91%;扣非净利润3395.3万元,同比上升112.54%;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57亿元,同比下降18.1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87.26万元,同比上升113.3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57.36万元,同比上升103.8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鹏博士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正平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3月29日,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 号)。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正平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0 年 3 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2021 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 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腾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君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 53,655,840.81 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11%;虚增营业收入 71,541,121.08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1.40%;虚增利润17,885,280.27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1.80%。2022 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28.12 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 1.05%;虚增营业收入 13,532,170.83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1.41%;虚增利润 3,383,042.71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1.11%。青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生辉处以230万元罚款等。
根据正平股份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正平股份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至4.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1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1亿元至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21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正平股份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正平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正平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世纪华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4年4月1日,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字0382023069 号),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世纪华通涉及的违规主要包括:一、2018-2022 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2020 年-2021 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在2022年度出现巨额亏损后,2023年度世纪华通的业绩有明显的改善。根据此前公司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0,000.00万元-60,0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09,209.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计净利润盈利42,967.69万元-60,012.1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668,060.50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世纪华通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纪华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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