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7 09:50:16

ST美讯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6日,ST美讯(股票代码:60089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0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定期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因为此事,ST美讯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上交所下达的《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此外,在2023年8月23日,因为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披露不及时和诉讼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ST美讯还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业绩方面,ST美讯已经连续多年亏损,2023年前三季度ST美讯实现营收0.31亿元,同比下降69.4%,对应的归母净利润为-0.49亿元。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12月6日之前买入ST美讯,且在2023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美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7 09:50:41

荣联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3年12月6日,荣联科技(股票代码:00264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5号)。
经查明,荣联科技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北京监管局拟决定:一、对荣联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王东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荣联科技,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荣联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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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8 09:21:57

中信国安遭证监会立案处罚 诉讼时效即将截止
2021年6月2日,ST国安(股票代码:000839)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6号)。
经查明,中信国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国安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二、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02.22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等。
需要向投资者提醒的是,中信国安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6月截止。证券索赔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将不会得到赔付,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也无法获得胜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并在2020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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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1 10:35:23

ST星源再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8日,ST星源(股票代码:00000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于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 3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ST星源同时公告称,据公司了解,本次立案的相关事项因涉嫌重大违规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披露。ST星源已不止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6月30日公司曾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在2023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调查确定:一公司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最终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ST星源发布此前发布的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减少2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3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203.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79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买入ST星源,且在2023年12月9日之后卖出后持有ST星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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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1 10:42:05

*ST博天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3年12月9日,*ST博天(股票代码:603603)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06 号),2023 年 12 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号)。
经查明,*ST博天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34,739.8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11,801.6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68%;2018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109,847.85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50,144.73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23.80%;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11,605.9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2020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4,939.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1.90%;2021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 24,944.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7.37%。因此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ST博天处以500万元罚款。
此外,2023 年 3 月 31 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对 2017 年度至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拟被查明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等违规行为。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买入*ST博天,且在2023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博天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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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2 09:52:48

*ST慧辰、ST实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3年12月7日,*ST慧辰(股票代码:688500)、ST实达(股票代码:600734)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ST慧辰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ST实达于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ST慧辰涉及的违规主要包括: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北京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发罚款;二、对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发罚款等。
ST实达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实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二、对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此前在2022年10月7日,ST实达因为其他违规已经收到过一次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0年7月16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慧辰,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慧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3年5月15日之间买入ST实达,且在2023年5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实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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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3 09:49:52

*ST三盛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023年12月12日,*ST三盛(股票代码:30028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9号)。
经查明,*ST三盛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2020年至2021年,未经三盛教育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三盛教育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存款质押方式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盛教育未按照《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三盛教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相关重大担保事项;三、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盛教育未按照《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三盛教育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的有关存款受限情况。北京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二、对林荣滨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的罚款等。
业绩方面,2020年度至2022年度*ST三盛已经连续三年亏损,此前上市公司2023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707,691.15元,同比增加15.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57,979.65元,亏损减少72.61%。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三盛,且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三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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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4 09:55:19

ST摩登再遭证监会立案 此前索赔案件已有一审判决
2023年12月13日,ST摩登(股票代码:00265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此次ST摩登被证监会立案,已经是上市公司2020年以来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且行政处罚后,上市公司面临投资者的索赔,目前针对证监会第一次行政处罚索赔案件由张云律师代理的投资者们一审已经获得了胜诉,案件尚待二审。2023年5月,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ST摩登再次被证监会立案,此次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如果行政处罚下达后确定违规比较严重,ST摩登恐将再次面对投资者索赔。
业绩方面,2021年、2022年度ST摩登净利润均是亏损,2023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营收约2.15亿元,同比增加2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515万元,同比减少222.51%。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12月13日之前买入ST摩登,且在2023年12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或凡是在2018年8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之间买入ST摩登,且在2020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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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5 09:56:55

亚联发展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14日,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3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在2022年8月30日亚联发展曾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于会计差错的原因,公司表示公司发现,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对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亚联发展主营业务:公司智慧经营领域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金融科技业务,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根据亚联发展公布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下降57.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1.7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25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12月14日之前买入亚联发展,且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亚联发展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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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泽证券诉讼 发表于 2023-12-18 09:44:22

中装建设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15日,中装建设(股票代码:00282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中装建设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的会计差错事宜有关。2023年10月20日中装建设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深圳证监局认为,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你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项目未完成结算,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公司对2018-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调增各报告期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475.73万元、650.32万元、703.05万元、498.19万元,调减各报告期净利润475.73万元、650.32万元、703.05万元、498.19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买入中装建设,且在2023年12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装建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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